日前,顺丰旗下海购丰运发布通知称,自2015年12月28日起,海淘洗发水、沐浴露等商品将按照化妆品申报,税率将由10%调整为50%。 通知称,接中国海关最新通知,自2015年12月28日起,将原按照10%税率申报的商品:洗发水、沐浴露、香皂、牙膏、护发素、漱口水、洗手液、绵羊油、洗鼻液、烧伤膏、驱虫膏、可可脂以及婴儿(儿童)用化妆品等全部按照化妆品申报,调整后的税率为50%。 根据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》第一条规定,个人邮寄进境物品,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而洗发水和沐浴露等在此之前税率为10%,洗护、化妆品类的进口税税率为50% 。 目前,尚不清楚此次税率提高的原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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